白银龙盛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
2022-09-19 点击 0 作者: 来源:

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,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,响应环保政策,我公司自2022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。(清洁生产审核办法)的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
1企业名称:白银龙盛化工有限公司

2法人代表:赵刚

3. 建设地点: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

4企业生产规模及产品:年产液体聚合氯化铝 10000 吨,固体聚合氯化铝 5000 吨,年生产纸板桶 2 万个,年产 10000 吨聚合硫酸铁、年产 1000 吨光稳定剂。

二、主要污染物

废气(含HCL三甲苯、甲醇、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废气);废水(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);固废(滤渣、废催化剂、废活性炭、釜残、废包装、废边角料、污水处理站污泥、锅炉软化水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)。

三、主要环保设施及达标情况

废气:聚合氯化铝车间浓盐酸进入反应釜的过程中会产生盐酸酸雾,主要污染物为盐酸雾(HCL),通过酸雾净化塔采用水作为吸收介质,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排放达到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;光稳定剂车间酯化反应、溶剂回收、离心烘干、甲醇蒸馏过程产生的三甲苯、甲醇,通过引入同1套两级盐水深度冷凝+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,达到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2015)限值要求;聚合硫酸铁车间配料釜、反应釜中产生的硫酸雾、氮氧化物通过引入同1套二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 GB31573-2015 )限值要求;导热油锅炉和燃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,燃烧后的废气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排放。

废水:主要来自于光稳定剂车间生产废水、碱液喷淋塔洗涤废水、循环冷却水定期外排清净下水及生活污水,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(先经化粪池预处理)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,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。

固废:全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废边角料、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。其中生产固废主要源自聚合氯化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、废包装袋,滤渣外售砖厂和水泥厂综合利用,废包装袋回收利用;纸板桶工序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;源于光稳定剂770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、釜残、沾染有机物的废包装、源于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、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,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,定期送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;生活垃圾主要源自职工日常生活,集中收集后送往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。固废处理满足要求。